- 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- 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- 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- 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美国EB5投资移民
申请条件
美国EB-5投资移民项目(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)于1990年起实行,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。1993年,EB-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“地区中心移民方案”(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),将移民投资额由100万美元降至50万美元。2019年11月21日,新法规正式生效,投资TEA区域,投资额由原本的50万美元上涨成为90万美元;投资非TEA区域,投资额由原本的100万美元上涨成为180万美元。
美国EB-1A移民
申请条件
根据美国移民法(Immigration Nationality Act)第203(b)款(1)条(A)项的定义,“杰出人才”(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,简称EB-1a)又称特殊技能人才,属于美国职业移民五个类别中的第一优先类别。符合这一绿卡申请条件的人才应该是 “具有卓越专业能力,在其专业领域中的少数顶尖人物之一”。
“杰出人才”范围包括科学、艺术、教育、商业和体育五大类。涵盖科学家、研究员、高级工程师、发明家、电脑专家、医师、医学家等;画家、书法家、舞蹈家、音乐家、音乐指挥家、歌唱家、歌星、影星、模特、电视主持、影视导演等;各级特级教师、教育理论家等;杰出企业家、工商人才、广告策划专家等;著名运动员、教练员等等。事实上,美国移民局并没有对申请此类移民的人做出硬性规定。
“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状元”不管是阳春白雪,还是下里巴人,只要身怀绝技,都能称得上是“杰出人才”。无论哪个专业,只要在本行业有一定贡献或者比其他人有更突出的成就,就有资格申请EB-1a杰出人才移民。
如需咨询详细信息,欢迎来电咨询,我们以 专业的态度为您服务。
小贴士:本页信息由用户及第三方发布,真实性、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。详情请阅读百姓网免责条款